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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与非营利机构(NFP)管理人士来说,了解相关法律变更和合规义务至关重要,尤其是那些自行评估为免缴所得税的非营利机构。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最近推出了新的年度申报要求,机构若要保留免缴所得税资格,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引入年度NFP自我审查申报表

自2023–24收入年度起,拥有有效澳洲商业编号(ABN)的非慈善类非营利机构必须向ATO提交一份年度NFP自我审查申报表。该申报表的作用是确认该机构仍然符合自行评估为免缴所得税的要求。

自我审查申报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 机构详情 – 包括机构的ABN、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所得税自我评估 – 机构需在此部分确认其仍符合所有相关条件,以继续享有所得税豁免。
  3. 摘要与声明 – 正式确认所提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流程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必须回答以下合规性问题:

“该机构是否在其管理章程中设有禁止在运营期间及清算时向成员分配收入或资产的条款,并遵循这些条款?”

若要通过自我评估维持免缴所得税资格,必须对此问题作出肯定回答。

过渡安排与截止日期

如果机构目前的管理章程中没有上述必要的“禁止分配”条款,但实际上未向成员分配任何收入或资产,则仍可在2024收入年度内自行评估为免缴所得税。然而,作为一项过渡优惠,ATO规定:

管理章程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修订并加入所需条款。

若未能在此期限前完成修订,则从2025收入年度起,该机构将无法继续自行评估为免缴所得税,并可能需要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所得税。

管理章程中必须包含的条款

管理章程是界定机构宗旨、性质、决策程序、运营规则和解散方式的法律文件。若要自行评估为免缴所得税,管理章程必须包含以下条款:

  • 禁止在运营期间及清算时向成员分配收入或资产的条款。
  • 在清算时,任何剩余资产必须转移至目的相似的另一家非营利机构的条款。

除了纳入这些条款之外,非营利机构还应设立适当的治理控制,确保成员不得收取机构财产或经济利益,除非是合理报酬或经核实的支出报销。

建议非营利机构每年定期审查其管理章程,或者是在机构结构或运作方式发生重大变更时。在年度大会(AGM)期间进行章程审查,是一个高效且实际的做法。

通过主动遵守ATO的新规定,您的组织不仅能保障其免缴所得税地位,也能展示其对良好治理和透明运作的承诺。

皮特马丁会计师事务所 Pitt Martin Group 是一家提供税务,会计,生意咨询, 自管养老金及审计的贷款等综合性服务的经澳洲会计师公会认证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每年会花上几百个小时去研究新的税法,以保证我们的客户可以最大化合理避税。我们的中文联系方式是 Robert Liu +61292213345 或邮件 info@pittmartingroup.com.au。皮特马丁会计师事务所Pitt Martin Group坐落在交通便利的悉尼市市中心,是一家拥有可以说中文合伙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的荣誉包括2018年CPA新州首席优秀奖, 2020年澳大利亚小生意年度冠军入围奖, 2021年澳洲知名媒体《每日会计师》年度最佳会计师事务所冠军入围奖,2022年最佳会计师事务所新人入围奖和2023香港澳大利亚商业协会最佳积极生意入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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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Liu @ Pitt Martin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