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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澳洲政府通过的创职计划雇佣补助 (JobMaker Hiring Credit),第一笔补助将从下周(2月1日)开始申请,截至于4月30日,过期不候,雇主们请参考下面的要求检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该项补助发放对象是雇佣年龄在16至35岁之间的合格员工的企业,旨在鼓励企业雇佣年轻的工人。该补助将持续12个月,为创造职位的合格雇主提供以下补助:

  • 每多雇佣16-29岁的合格员工,补助200澳元每周
  • 每多雇佣30-35岁的合格员工,补助100澳元每周

合格雇主的要求:

  • 已注册创职计划雇佣补助
  • 在澳大利亚运营生意,或是非盈利机构,或是相关部门认可的可扣税慈善基金(DGR)
  • 有澳大利亚的商业号码(ABN)
  • 注册了随赚随缴预扣税(PAYG)
  • 在参与此计划期间没有领取员工保留金补助(JobKeeper)
  • 领取补助结束前两年,所得税和商品服务税均按时申报
  • 通过一键式薪酬系统进行工资申报
  • 未被明确排除在政策之外(见下文)
  • 满足额外标准(见下文)
  • 创造的职位是给合格的员工(见下文)
  • 对相关员工的工作时间(或支付)有充分的记录

明确排除在政策之外的雇主:

  • 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机构,以及这些机构全资拥有的单位
  • 主权单位(外国政府、其机构和全资的外国常驻分部)。但是,符合所有其他资格标准的主权单位所拥有的澳大利亚居民单位例外
  • 进入清算或破产的单位
  • 需要缴纳主要银行税的雇主
  • 通过刻意解雇或减少现有的雇员而达到申请创职计划雇佣补助条件的雇主

额外标准:

  • 2020年9月30日之后的雇员数有所增加(至少增加一人)和
  • 同2020年10月6日之前的三个月相比,所申报阶段的企业工资总数亦有所增加

新企业在2020年9月30日时没有员工,但是以后符合要求,也可以申请补助。

合格雇员的要求:

  • 没有同时给过其他雇主有效的雇员通知信
  • 就业时,年龄在16至35岁之间(包括35岁)
  • 在所申报阶段,工作周内平均每周至少工作20个带薪小时
  • 在2020年10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之间开始工作
  • 在受雇前84天,至少连续28天领取了求职津贴、青年求职者津贴(其他)或育儿津贴

关于此项补助有任何疑问,请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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